中国内地与世界各国的商事往来频繁多多,由此,常常需要提供商事证明文书;看似简单的商事证明文件,按照要求去准备的过程可不简单,常常会因为各国领事馆领事标准不一而犯难。
一般而言,商事文书出自哪里,就按照规定办理各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但有时会因为直接途径所需要的佐证材料太繁琐,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选择另辟简单合法的途径。如:出自注册在中国内地公司的商事文书,需要拿去伊朗使用;原则上来说应该办理:伊朗驻北京领事馆认证。但伊朗驻北京领事馆领事要求提供很多繁琐而并不重要的佐证材料,并是让人望而却步的工作;由此,中国内地文件受理部门与多方沟通商讨,找到一条便民途径:通过伊朗驻香港领事馆办理。所经认证的文件同样适用于使用。
办理伊朗驻香港领事馆需要提供的资料:
1、 需要办理伊朗驻香港领事馆认证的文件原件;
2、 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相关法定表格;
4、 公司公章;
对办理认证文件的要求:
1、 必须是手签文件;
2、 一般要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
3、 公司印章不能与手签印鉴重叠。
办理伊朗驻香港领事馆的时间:受理文件后一个星期左右;
办理伊朗驻香港领事馆的费用:依据文件数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