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强制性供款最低有关入息水平的调整最新修订的强积金供款最低有关入息水平已经于
2013年11月1日开始生效,最低有关入息水平由每月港币6500元调高至港币7100元。由2013
年1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供款期,雇主必须以新入息水平来计算雇员的强制性供款和自愿性
供款(如有)。雇主有责任把修订的详情通知雇员,并确保他们知道这些变化,以及这些变
化对他们的强积金供款的影响。在新的水平下,如果雇主从雇员的薪金多扣除雇员的供款,
必须立即退还多扣除的款项给雇员。请浏览基金局网页www.mpfa.org.hk,查看新修订强
积金供款最低有关入息水平的全部细节和最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