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好,股东自然也就得利多多;同时,就会有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生产,股东们肯定也会争先恐后的。那么,这新股要如何认缴?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